2021上海仲裁周分论坛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争议解决
SHAA
2021年11月21日下午,2021上海仲裁周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争议解决”分论坛在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成功举办,线上线下共约百余人参加。本次论坛由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以下简称常设论坛)承办,特邀第十二工作组专家共同探讨该领域前沿热点问题,分享交流其专业成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裁判指引》一书。
论坛开场,首先由常设论坛副主席、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上海仲裁协会秘书长王唯骏开幕致辞。王唯骏秘书长对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特别指出了本次论坛的两个特点:一是“主题新”,即勘察设计合同是少有专门研究的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法律”特点,对实践处理提出了很多挑战;二是“形式新”,即论坛由多方法律职业共同体参与,开上海仲裁周之先河。
论坛第一阶段,由常设论坛副秘书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信息部副部长徐之和主持。他首先对与会者表示欢迎,并指出勘察设计阶段尤其是设计阶段的工作,在整个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设计成果的质量基本决定了工程造价的管控是否科学,所以也是设计阶段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
第一阶段首位发言的嘉宾是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鑫范律师,其分享的主题是:《固定价合同勘察费用的确定》。他从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入手,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分别对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在不同情形下的勘察费用如何确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随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寅哲律师以《工程变更或勘察方案调整时勘察费用的处理》为主题,从“非勘察人员引起的变更或调整”“由于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或调整勘察方案”“勘察人能够证明已尽责实施勘察工作且已尽到合理谨慎义务仍产生的变更”这三种情形入手,进而深入研讨勘察合同下的“变更”。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雪品律师以《勘察单位劳务外包的合规性分析》为主题,聚焦勘察单位劳务外包的合规性问题。李雪品律师以一则因“临聘人员”导致不合规情形的案例为出发点,分析了合法有效的勘察劳务分包的法律依据与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并对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勘察劳务分包合法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一阶段最后,三位发言嘉宾对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提出实务建议。三位专家均表示,应当在争议解决实务中注重法律思维的运用,选择专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是处理纠纷的重要手段。
第二阶段由常设论坛副秘书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三部副部长、国际航运仲裁院副院长龚骏主持。龚骏提出,相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专业性更强、数量更少,亟待对该领域的争议解决裁判规则进行明晰。
第二阶段首位发言的嘉宾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孙傲。他以《发包人变更发包人要求时设计费用的调整》为主题,区分发包人要求变更不导致返工修改和导致返工修改两种情形,介绍了第十二工作组对该问题的研究成果。
随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合约中心副总经理丁益明以《建设工程设计工期争议的处理》为主题进行了分享。丁益明提出,工期节点的认定是实务中较难处理的事项,并针对如何认定设计工期的开始日期与完成日期、设计工期顺延的情形展开了深入讨论。
第二阶段最后,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郭秀桂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的因果关系与责任认定》为主题进行发言。郭秀桂律师认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因果关系有三方面,即自然科学的因果关系、法律方面的因果关系和其他方面的因果关系。紧接着,郭秀桂律师对工程质量事故可能导致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防范建议。
最后,常设论坛第十二工作组召集人、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高印立带来了精彩的总结发言。他总结了勘察设计合同争议的现状与特殊性,认为勘察设计合同争议的现状为:数量相对较少、标的额相对较小、案件数量近年来大幅增加;勘察设计合同争议的特殊性为:管辖问题、合同效力问题、勘察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问题、勘察设计工作量的认定问题等。高印立还代表第十二工作组对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会、上海仲裁协会、全体参会的朋友们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本次论坛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论坛干货多、有特色,并期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裁判指引》能为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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