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读上海海关为应对疫情出台的新举措
一
海关的职能及通关流程
(一)海关的职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称“《海关法》”)规定的基本职能
根据《海关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海关基本职能如下:
2、2018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划入海关
201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被划入海关总署,至此,海关职能新增如下:
(二)海关通关作业及企业办理通关手续
基本流程
二
疫情影响下,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
1、企业通关所需时间成本可能增加。在现行通关模式的报关流程下,企业在“现场交单”、“接受查验”等环节均需到海关现场进行办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相关环节受到一定限制,消耗时间加长,企业通关时间成本增加。
2、企业通关所需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可能增加。因疫情影响,国务院宣布将春节假期推迟至2月2日,各地政府出台政策推迟复工日期,各类企业纷纷延迟复工,物流等行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企业通关所需的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增加。
3、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等物资陷入滞留状态,导致供应不及时,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甚至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供应链中断。
4、企业资金回笼时间加长,可能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金链断裂。
三
为应对疫情,海关系统出台了各项政策、举措
在举国抗疫的背景下,海关总署与各地海关积极出台多个疫情防控文件,主要包括防疫物资快速通关、进口免税、便捷监管以及临时延长办理征税和加工贸易监管相关手续等方面。海关总署及上海海关就此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如下表:
此外,随着疫情的发展,各地海关亦积极出台了防控疫情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主要汇总如下:
四
结合海关总署政策和举措,分析解读上海海关的新举措
如前所述,海关总署和各地海关出台的相关政策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出发,主要包括扩大防疫物资免税范围、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方便企业办事等内容。鉴于笔者身处上海,故本文将重点分析、解读上海海关的举措,以期能给当地企业的决策和行为些许建议和帮助。
从上海海关颁布的各项措施来看,其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内容:(1)全面推广便捷通关措施;(2)帮助重点企业纾困解难;(3)帮扶企业恢复产业链和供应链;(4)支持新兴产业发展;(5)提升资源配置和物流集散能级;(6)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整体来看,上海海关的措施有以下鲜明特点:
(1)极具针对性。多项措施明确针对保障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两者齐头并进。
(2)富有创新性。多项措施涉及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如发展跨境“数字清关”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以及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促进上海创新发展。
(3)具有浓厚上海特色。多项措施强调发挥上海的特色优势(洋山保税港区的政策功能优势、上海口岸的地理优势、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优势、国际贸易中心地位优势等)。
以下将围绕上述三个特点对各项举措逐一分析:
(一)特点1:新举措极具针对性。
【解读】
在极具针对性上,上海海关出台的措施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加快通关速度
(1)将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由“防疫物资”扩大至“复工复产急需物资”和“民生物资”。上海各通关现场设立相关物资受理专窗和绿色通道,主要进口口岸实现7×24小时全时通关。
(2)推广第三方采信制度,加快检疫速度。
第三方采信制度,即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不需再经过海关的重复检验。该制度有利于缩短进口检验流程,大幅降低进口商仓储及物流成本,为进出口企业带来便利。该制度已在上海自贸区等地进行过试点,取得良好效果。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对企业进口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物资,参考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企业提交的其他资料等,对能够确定商品属性,满足商品归类要求的,可由现场海关确定归类,进一步降低送实验室检测比例。对于已获得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认证的进口生产设备,应进口商申请,凭进口商品质量安全合格声明,可根据情况免予实验室检测。
2. 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1)降低税收,免除滞报金、滞纳金,免除担保等
①符合(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条件的防疫物资免税。
②规定期限内免除因疫情产生的进口货物滞报金,免征因疫情造成的滞纳金。
③采用分送集报、集中内销模式的,免缴担保金。
④企业设立和变更加工贸易手册,除规定必须担保之外,免收担保。
而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企业设立、变更加工贸易手册,必须提供担保的情形为:(一)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审结的;(二)由于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根据新举措,以下五种情形,一律免收担保:(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四)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五)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2) 延长加工贸易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分送集报、集中内销、深加工结转、保税展示交易等业务的申报时限可在原来基础上顺延1个月。
(3)从轻、减轻处罚
①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报关单修撤,不记录报关差错。
②企业及时主动披露违规行为的,从轻、减轻或依法免予处罚。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二)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且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
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③涉及防疫物资的行政案件,从简从快处理,一般不采取扣留物资等行政强制措施。
3. 保障通关流程安全与效率的统一。
(1)大力推广网上办理,推进“多查合一”,减少实际下厂和侵入式检查频次。
上海海关作为“多查合一”工作试点的直属海关,创新核查方式,通过“远程核查”等方式,既保障安全,减少企业防疫的压力,又能随时就位满足企业核查需求,助力企业复工生产。
“远程核查”,即通过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企业提供的办公场所实图,确认企业基本信息,先行电子传输企业加盖公章的出口合同、报关单、生产及出厂检验记录等扫描件,通过快递收取企业纸质资料,对确实需要实地查看的,通过视频连线、实时传输现场图片等方式“云盘点”“云验核”。整个核查过程,全程不见面。
(2)企业可自主选择新增的“不陪同查验”“委托查验”方式,收发货人无须到场协助海关实施货物查验。既符合全国抗疫的要求,有利于减少查验场地流动人员,有效降低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也能大幅缩减查验时长,提高查验效率。
(二)特点2:新举措富有创新性。
【解读】
在富有创新性上,上海海关出台了大力推动“数字清关”、加快构建上海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支持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举措。
1、关于构建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
该平台纳入了海关的全部职能,采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够实现海量数据交互比对等自动化处理,有利于持续提高海关监管服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在目前全国抗疫的背景下,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可以整合与识别防疫相关的重点企业、物质,科学合理地大幅降低人工干预和侵入式查验比率,精简通关手续;开展风险评估,全面了解企业风险等级,快速捕捉到不合规的企业,对其进行布控监管,而对于合规的企业,提供靠泊直提、卡口直放的便利通关服务,实现安全通关与便利通关的有机统一。
2、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上海海关成立了全国首个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专门机构——上海科创中心海关,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了上海市科创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围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发挥联动辐射效应,开展促进和服务科技创新业务的政策制度、监管模式、便捷措施、业务流程的整体研究和规划设计,建立适应各类科创研发产业、各种结构类型企业、各种监管政策措施综合叠加的多元化“高端定制”监管机制。
上海海关以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产业为突破口,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监管创新力度,持续推进研发业务保税监管制度创新。
为疫情防控需要,上海海关对生物医药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新冠病毒药物研发企业优先纳入海关“白名单”,建立核查快速通道,适用较低的查验率,确保通关放行高效精准,为生物医药研发用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进口提供“一站式”监管服务。
(三)特点3:新举措具有上海特色。
【解读】
上海海关出台了多项具有上海特色的措施,发挥上海的特色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优势。
洋山保税港区是中国第一个保税港区,也是目前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口岸特殊监管区域。洋山口岸的建设要求“优化通关环境、放大政策效应、增强中转功能”。上海海关新举措意在充分发挥洋山保税港区的政策功能优势,增强洋山港的口岸功能,把洋山港建设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枢纽大港。
2、 发挥上海口岸地理优势,提升资源配置和物流集散能级。
上海海关扩大监管场所,优化监管空间布局,对进口货物在口岸、属地实施分段检查(口岸检查由进境地主管海关在进境地口岸实施,目的地检查由目的地主管海关在目的地实施),有利于优化上海口岸资源配置,健全口岸发展机制,完善口岸服务能力,扩大口岸辐射功能,促进口岸与产业互动发展,以及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集聚和流动。
3、 发挥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优势。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65号公告,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长三角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上海海关利用区域通关一体化的优势,加强长三角海关协调联动,在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疫情防控、“互联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长三角海关间应急联络和核查联动机制,强化对跨关区核查疑难问题、异常业务、突发事件等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
面对上海海关新举措,企业可分阶段做好应对准备。
(一)在报关环节
1、建议企业先对需报关的产品进行梳理分类,分为“防疫物资”、“复工复产急需物资”、“民生物资”和其他物资四类,其范围具体如下图。并对不同类别产品分情况报关:“防疫物资”、“复工复产急需物资”、“民生物资”可通过快速绿色通道和受理专窗,其他物资走一般通道,可提高通关速度。
2、建议企业做好提前申报工作,用好电子支付、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电子担保等各项便利措施。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等相关平台,网上办理各类海关业务。
(二)在缴纳税费环节
建议企业提前梳理产品税收政策,识别符合最新免税政策的产品,并了解免除滞报金、免征滞纳金等惠企政策。
(三)在接受查验环节
1、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原操作模式“陪同查验”或新增模式“不陪同查验”、“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不陪同查验”或“委托查验”方式能有效降低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也能大幅缩减查验时长,加快通关速度。
2、建议有条件的企业为其产品准备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并提供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以加快验放速度。
3、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生物医药等新兴企业)申请加入上海海关“白名单”,降低查验率,通过高效精准的快速核查。
(四)在整个通关流程
1、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并结合相关法规,做好进出口合规工作,取得良好信誉,提高信用评级,降低风险等级,以减少查验、通关时间,提高通关速度。
2、针对已发生涉税违规行为的企业,建议企业先行自查是否符合海关总署2019年第161号公告的规定,并及时主动披露违规行为。
3、建议企业与海关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对海关新政加强培训与学习,为企业争取最优惠的政策。
4、建议相关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持续关注政策发展与变动,减少疫情防控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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