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快递 | 上海仲裁机构恢复相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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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上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形势持续向好。根据上海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要求,上海各仲裁机构相继恢复线下相关工作安排,助力仲裁业务有序开展。相关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关于相关工作安排调整的通告
(2022年5月31日)
根据上海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要求,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金陵大厦本部(上海市金陵西路28号7-8层)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有序恢复现场接待业务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办理方式
(一)预约现场接待。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根据约定时间到现场办理。预约电话:021-63875588(工作时间开通)。
(二)提倡在线办理。需提交仲裁申请的,请优先选择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线立案系统提交申请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需提交其他仲裁文件的,请与案件经办人电话联系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提交。对于开庭、听证,可以申请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并请提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案件经办人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三
防疫要求
(一)进入金陵大厦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须扫“数字哨兵”或“场所码”测温正常(<37.3℃)后进入大厦,至1楼前台由工作人员完成扫描登记备案。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应带好身份证。
(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二米安全距离”,不扎堆,不集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业务办理完成后尽快离场。
(三)请及时关注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四
其他事项
(一)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工作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安排,请留意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在线立案系统
移动端入口:
https://shiac-h5.yun-ac.com/h5/applyRecord
PC端入口:
https://shiac-h5.yun-ac.com/app
电子信箱:info@shiac.org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关于服务商事主体纾困解难的特别安排》(点击文字查看)
上海仲裁委员会关于恢复线下办公的通告
(2022年5月31日)
根据上海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海仲裁委员会与各专业院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恢复线下办公与现场接待业务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案件受理
(一)恢复案件现场受理与咨询。
(二)提倡在线案件受理。上海仲裁委员会鼓励当事人通过本会网上平台(见下图)提交仲裁申请。需要提交案件受理材料的,请扫描本会网站(www.accsh.org)首页右上角二维码“微信+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见下图),通过网上办理,或者通过邮寄或者快递仲裁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文件至: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7楼上海仲裁委员会立案部(邮编:200041)。

二
案件开庭
(一)恢复案件线下开庭审理。
(二)提倡在线开庭审理。为更经济、便利、高效地化解纠纷,上海仲裁委员会鼓励当事人选择线上仲裁的方式推进仲裁程序,并为此提供相应的程序指引和技术支持,具体可参考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上海仲裁委员会线上仲裁指南》。
三
防疫要求
(一)仲裁参与人前来本会各办公场所办理仲裁事项时,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政策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防疫成果,本会对同一时间进入各办公场所的人员数量予以控制。请各仲裁参与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并请在办理完毕相关仲裁事项后,及时离开。
(三)仲裁参与人在进入本会各办公场所时,请主动配合各办公场所所在物业公司与本会的要求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及7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相关要求进行“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扫描。如健康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谢绝进入本会各办公场所。
四
其他事项
(一)上海金融仲裁院、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上海建设工程仲裁院的线下办公于2022年6月1日同步恢复。
(二)上海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关注上海仲裁委员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所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仲裁委员会
总机:0218621-52920022
立案咨询:021-52921235
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关于恢复现场仲裁工作安排的通告
(2022年5月31日)
根据当前上海疫情防控形式,并结合工作实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上海总部”)现就恢复现场仲裁服务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自2022年6月1日起,中国海仲上海总部恢复现场立案咨询和与仲裁案件有关的现场服务。
二
当事人如确有需要到访中国海仲上海总部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案件经办人预约,并按照中国海仲上海总部所在大楼及区域疫情防控需求,做好防护措施,配合相关登记检测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
三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建议近期尽量减少人员到访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办公室。当事人如需立案咨询或者询问案件进展,建议优先选择电话、邮件方式进行联系。
电话:021-50810729/021-20280076
邮箱:zhouxin@cmac.org.cn/ jiayunpeng@cmac.org.cn。
四
如有任何仲裁服务需求,请拨打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前述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中国海仲上海总部联系方式:
021-50810729/20280076/58200329。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疫情防控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齐心协力。上海仲裁行业将与你携手共进,守护战“疫”成果,共同迎接上海新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