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协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上海仲裁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防患于未然,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筑牢网络安全的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协会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协会全体工作人员需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责任维护协会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 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日常管理运营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1. 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秘书处负责进行协会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随着未来工作量的增加,数据备份的周期应当随之缩短。
2. 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每台终端电脑应当设置规范的登录密码,并且定期修改密码。
3. 终端电脑非必要不带出办公区域,如因工作需要,外带协会电脑,不得外接入公共网络。
第四条 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
1. 办公终端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 协会如建立网络机房,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配备机房专用灭火器。
3. 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形发生。
4. 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第五条 网络病毒的防治
1. 办公终端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建立网络防火墙,防范网络攻击,并严格控管协会内部上网行为。
2. 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 所有U盘必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 严格控制外来U盘的使用,如需使用外来U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 工作邮件应当通过协会内部邮箱进行邮件收发,保证资料安作。
6. 建立灵活的共享文件夹的管理制度,严格控管工作人员使用共享文件夹的行为。
7. 严格控管工作人员使用电脑的权限,防止非授权的电脑和文件的使用行为,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擅自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 上网信息及安全
1. 秘书处应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检查,发现有关泄漏协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及时上报秘书长。
2. 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协会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中使用中心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 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秘书长。
第七条 未经批准,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用协会电脑通过其它入口上网或协会外单位网络,司法系统的网络除外。
第八条 本规定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